国家政策
今年国家能源局工作目标,煤炭指标有什么变化
时间:2017-02-21    来源:中国煤炭网    字号:A+ A-    

     日前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,其中明确2017年煤炭退出产能目标为5000万吨。
   煤炭消费比重目标
  2017年: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.3%左右,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.8%左右,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%左右。
  2016年:能源消费总量43.4亿吨标准煤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%左右,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.3%左右,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3%以下。
  点评:2017年全国能源消费中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%左右,比2016年下降3个百分点。
  煤炭产量目标
  2017年: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.7亿吨标准煤左右。煤炭产量36.5亿吨左右,原油产量2.0亿吨左右,天然气产量1700亿立方米左右(含页岩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)。
  2016年: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亿吨标准煤左右,煤炭产量36.5亿吨左右,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,天然气产量1440亿立方米左右。
  点评:2017年全国煤炭生产总量目标36.5亿吨左右,与2016年目标一致。但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全国累计原煤产量33.6亿吨,有1.9亿吨的增长。
  去产能目标
  2017年:继续化解煤炭产能过剩。运用市场化、法治化手段化解产能过剩,科学合理确定去产能年度目标,严格落实公示公告、停产关闭、证照注销、检查验收等工作程序。进一步提高安全、环保、技术等标准,淘汰一批灾害严重、资源枯竭、技术装备落后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、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,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,退出产能5000万吨左右。按照减量置换原则,有序发展先进产能。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,加大未批先建、超能力生产等违规行为治理力度。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,将公告范围从生产煤矿延伸至建设煤矿,实现全口径产能公告。
  2016年: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,从2016年起,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、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,确需新建煤矿的,一律实行减量置换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继续淘汰9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,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淘汰30万吨/年以下煤矿,逐步淘汰其他落后煤矿,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,合计产能6000万吨。严格煤矿基本建设程序,严禁未批先建。严控现有产能产量,严禁超能力生产。鼓励煤电化、煤电铝一体化发展,支持企业兼并重组。完善煤矿关闭退出机制,研究设立相关专项基金。
  点评:国务院2016年2月印发《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从2016年开始,用3至5年的时间,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、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。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《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,提出关闭落后产能6000万吨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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